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2015-11-28

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东政发〔2015〕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实施意见,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如东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结合我县实际,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坚持理念更新与政策激励、开放共享与融合创新、统筹协调与示范引领相结合,促进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模式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产业升级、服务民生等全面融合,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不断增强新常态下发展的新优势、新动力,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通过推进“三大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四大发展目标”。

  1.基础设施不断升级。重点加快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建成以4G网络为主、WLAN为补充的无线高速宽带网,实现“光纤化、宽带化、广覆盖、深覆盖”;重点推进工业宽带建设,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探索开通互联网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推进工业信息基础设施“企企通”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开通高带宽专线服务,鼓励企业设备、产品及供应链上网,实现智能设备、机器、流程、数据和人的互联互通,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2.互联网产业集聚发展。建成互联网产业园1个,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园1个,互联网服务收入超过50亿元;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个,培育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家;培育发展重点电子商务平台1个,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2亿元;规模工业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和采购额超过50亿元;全县网络零售额达到4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力争达到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2%。

  3.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工业企业融合创新示范培育工程,培育融合示范企业10家,制造业服务化骨干企业1家;推动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探索发展智能生产新模式、新业态,创建1家智慧工厂、10个智能车间,全县新增工业机器人200台,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应用示范取得成效。建成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及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协同共享,智慧政务体系基本形成。实施网络惠民工程,推进市民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教育、智慧卫生等一批重点智慧项目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构建事前预防性控制、事中操作性防御、事后恢复性补救三层防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以打造创新创业新引擎为目标,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要素整合、资源共享、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大力推进开放式创新,建设创业云服务平台,全力培育创新型产业和新兴业态,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增添新动能。

  1.加快构建众创空间。积极学习借鉴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经验,以如东高新区创建省级高新区以及沿海重点园区提档升级为抓手,充分利用我县在科技孵化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方面业已形成的良好基础,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主力军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全覆盖。(科技局,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大力推进开放式创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按照市场需求导向,依托“众包”创新平台,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积极推动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与互联网开放平台联动协作,加大政企共建、校企合作力度,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互联、共建共享。(科技局、人社局)

  3.全力培育创新型产业和新兴业态。围绕国家、省、市“互联网+”行动计划,依托我县产业基础,大力提升创业企业在产业互联网应用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创新能力。以互联网跨界融合促进产业创新,着力催生一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新业态。鼓励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利用互联网以及APP、微博、微信、社交网络等平台,在互联网金融、智慧商贸、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领域进行创新创业。(发改委、商务局)

  4.建设创业云服务平台。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县域内外互联互通的互联网融合创新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技术、资金、人才、孵化等服务;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在线支持和服务;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创新企业建设产品众筹平台,推进企业营销模式和企业品牌创新。(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委)

  (二)“互联网+”产业

  重点推进“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商贸、互联网+金融”等,促进融合发展,创造新型业态。

  1.“互联网+”工业

  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为主线,引导工业企业实现生产全流程的互联网转型,推进实施一批智能制造工厂、车间,引导企业制造业服务化,推动企业融合创新发展。(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能源局、各镇区)

  (1)“互联网+”融合创新。园区重点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搭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园区信息化服务能力;重点行业要搭建产业链协同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协同共享;企业要将两化深度融合的重点从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经营管理与市场服务等环节的广泛应用转向以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集成应用和融合创新。力争2020年,培育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家,省级试点企业30家,市级示范企业20家,创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1个、试验区2个。

  (2)“互联网+”智能制造。以智能工厂为发展方向,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加快推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着力培育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加快推进三一帕尔菲格、如通石油、锦辰制动等装备制造行业企业,实施以数控加工中心为主的装备升级;全力促进快达农化、雅本化学、新农化工等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实施DCS改造及企业内部系统集成应用,力争DCS普及率达80%以上;着力推动恒辉手套、霍尼韦尔、强生手套等生命防护行业企业,提升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切实减少劳动用工;鼓励亚振家具、牧绒王羊绒制品等家具、纺织服装等传统行业企业,提升重点装备智能水平,加快适应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定制的行业需求。到2020年,实现全县百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达60%,新增智能制造示范企业2家,智能化生产线10条以上。

  (3)“互联网+”制造业服务化。鼓励制造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形成面向生产组织全过程的决策服务信息,为产品优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撑。鼓励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推进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互联网企业整合市场信息,挖掘细分市场需求与发展趋势,为制造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提供决策支撑。

  (4)“互联网+”绿色制造。依据国家行业准入及工业产品能耗、水耗限额标准,加快对纺织、化工、机械制造、能源装备、食品加工等产业主要耗能、耗材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广分布式能源管理,建成企业用能监测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远程监测信息系统,促进节能增效和安全、清洁生产。

  2.“互联网+”农业

  深入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积极发展智能农业、感知农业、精准农业,构建智慧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委、科技局、商务局、市管局、人社局、供销社、各镇区)

  (1)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鼓励通过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加快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综合运用大数据、与计算等技术,建立农业信息监测体系,为灾害预警、耕地质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到2018年,建成覆盖县、镇(区)、村一级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体系,确保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73%以上,力争把我县建成南通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引领区、苏中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先进区。

  (2)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大力推广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促进“智慧农业”发展。通过农业生产过程的精准智能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全程信息化,提高农产品监管水平,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通过建立全县农业用水节水数据平台、农资产销及施用跟踪监测平台,实现化肥、农药用量的智能化控制,建立全县农业环境承载量评估系统、农业废弃物监测系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在有机粮食生产、设施园艺生产、设施养殖生产等领域广泛推广物联网技术。

  (3)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销衔接,促进农业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积极探索农超对接、农产品展示展销、农资连锁配送、电商等平台,集中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的互联网化,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重点建设如东特色海产品、特色农副产品等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如东地理信息标志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4)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开发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平台,推广普及互联网+农业知识。研发基于智能终端的在线课堂、互动课堂、认证考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平台,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移动化、智能化。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云平台,让农民在网上就能获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破解城乡数字鸿沟难题。推动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互联网+”商贸

  抢抓电子商务发展机遇,以载体建设为抓手,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空间,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促进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不断深化。(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各镇区)

  (1)着力推进集聚区建设。在县城周边交通节点规划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鼓励规模物流企业和电商入住;以项目为龙头,重点引进和培育电商集聚区建设运营管理企业,加快建立健全物流服务、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配套功能,促进电子商务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积极组织如东县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2)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推动电子商务进企业。与第三方知名平台企业合作,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力争到2017年,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50%以上。鼓励外贸进出口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力争到2017年,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外贸企业占全部外贸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推动电子商务进商超,支持大型实体商场、超市等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预约服务、社区配送等业务,激发线上线下消费潜力。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设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

  (3)大力推进平台建设工程。依托洋口港国家一类口岸,加快完善电子口岸等配套功能,积极推进LNG、再生资源等交易平台建设,同时结合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进程,积极谋划保税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放大“海鲜之乡”、“健身器材之乡”、“坯布之乡”品牌效应,加快在特色产品和产业集群中打造集产品展示、创意设计、品牌发布、在线交易、物流配送与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力争到2017年,建成1个特色平台。

  4.“互联网+”金融

  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融合创新,积极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努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稳步有序发展。(金融办、人行、发改委)

  (1)支持金融机构互联网化。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依托大数据技术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

  (2)支持互联网企业开拓互联网金融业务。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来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业申请互联网金融牌照,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等。鼓励引导本地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重点扶持瑞银金融等持牌企业发展综合性金融服务,促进企业做优做强。

  (3)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证券、保险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企业拓展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公司等小微金融服务机构等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改革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三)“互联网+”城市

  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为引领,重点围绕基础数据库建设、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惠及政府、企业、民众的智慧城市体系。(发改委、政务中心、民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卫计委、市管局、安监局、教育局、司法局、人社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如东经济开发区、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运营商)

  1.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

  (1)智慧政务。加快智慧如东建设,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智能化。深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建立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政务在线协同和数据创新应用。加强和支持政府决策支持、社会信用服务、市场综合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污染与资源监控、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公共安全、应急协同、安全生产等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到2017年,基本形成纵横贯通全县的政务网络及政务服务体系。

  (2)智慧民生。围绕民生热点,构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社区、农村延伸,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智慧教育”,根据我县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三通两平台”、“数字化校园”建设,到2016年年底全县中小学都建成数字化校园,并按照“智慧校园”要求建成一批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充分发掘“如东学习网”的功能,建成省内一流的社区教育体系和县级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构建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维护、更新的有效机制,推动优质资源的建设、应用和普及;开展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的试点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智慧健康”,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积极打造“智慧医疗”。实施人口健康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与卫生信息平台、医疗保障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和互联互通。“智慧旅游”,利用如东旅游网、如东旅游官方微博、如东旅游微信公众号平台,构建起智慧宣传、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大网络体系,整合各类旅游企业信息资源,推出智能预订、导览、结算、互动服务,积极推介如东旅游资源,更好的服务游客。“智慧文化”,健全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网,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公共文化传播,借助互联网平台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跨界融合,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与全国文化市场平台接轨联网。“智慧养老”,建设信息化养老智能平台,通过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行补助、为特殊老人购买基本服务,提供线上呼叫和线下上门服务。“智慧交通”,整合交通管理资源,建成智能交通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2017年在城市公交中建成公交刷卡系统,并在城镇客运和镇村公交中进行推广。“智慧法务”,到2017年形成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网络平台、移动互联客户端协调联动、融合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实现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2.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继续加快我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实施“宽带如东”、“光网如东”、“无线如东”、“三网融合”为核心的四大重点工程。推进运营商宽带光纤化改造工程,提高带宽。到2017年县城百兆网络覆盖率达到98%,农村20兆覆盖率达到50%。重点推进工业宽带建设,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重点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解决重点园区信息基础设施配套问题,重点骨干企业宽带带宽达1G,一般企业达100M。大力支持重点园区探索开通互联网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园区内企业服务外包、跨境电商、信息服务、设备制造等产业发展的带宽需求,带动信息产业新业态发展。大力实施工业信息基础设施“企企通”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开通高带宽专线服务,鼓励企业设备、产品及供应链上网,实现智能设备、机器、流程、数据和人的互联互通,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大力推进4G通信网络建设,实现以3G/4G为主、WLAN为补充无线宽带网,力争4G网络实现主城区和重点乡镇全覆盖,基本实现城区公共场所免费wifi覆盖,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完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功能,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发改委、各镇区、各运营商)

  三、保障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互联网+”行动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行动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发改委)

  2.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进“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发展。积极争取创新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新兴产业行业准入、数据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障碍,研究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税收、保险政策,打造“互联网+”生态体系。(各相关部门、各镇区) 

  3.有序推进实施。各镇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服务,加强引导,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互联网+”,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拓展,相互借鉴“互联网+”融合应用成功经验,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各镇区要结合产业规划定位,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因地制宜,合理定位,科学组织实施,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各相关部门、各镇区)

  (二)建立公共财政稳定投入机制

  从2016年起,县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灵活采用无偿支持、风险投资、贷款贴息、科技金融相结合的方式,专项用于支持“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互联网+”示范企业培育工程,每年组织认定一批“互联网+”示范企业,并根据其示范推广效果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给予一定的产业项目经费支持。加大总部经济扶持力度,对在我县设立总部的互联网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我县的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区域总部、将总部从外地迁入我县的互联网上市公司,结合其经济社会贡献情况,按照现代服务业有关政策给予扶持。支持企业扩大互联网化投资,对物联网服务、云计算服务、供应链管理等企业,按照现代服务业有关政策予以补助。鼓励发展“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高效率的服务。达到一定规模、服务创新创业取得一定成效的“众创空间”,对其发生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公共软件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财政局、发改委)

  (三)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积极探索互联网经济发展市场化运营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互联网+”行动计划,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的原则,采用阶段参股(设立子基金)、跟进投资、直接投资、投资保障等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互联网创新发展领域,培育壮大如东信息产业新兴业态发展。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带动支撑作用强的重大“互联网+”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科技局)

  (四)加大实用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 

  1.加强应用能力培训。鼓励各级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支持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开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和应用培训。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促进双方深入交流合作。加强制造业、农业等领域人才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互联网技能培训,鼓励互联网人才与传统行业人才双向流动。(科技局、人社局) 

  2.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面向“互联网+”融合发展需求,鼓励县职业中专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相关专业,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为我县提供各类产业所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教育局、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

  3.鼓励联合培养培训。实施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鼓励企业积极与与各类大专院校合作办学,推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深化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互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教育局、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

  (五)营造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1.降低创业创新门槛。放宽互联网企业和融合性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互联网企业登记注册实行“先照后证”;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形式设立互联网企业;进一步放宽和简化互联网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使用自有、租用的住宅或集中办公区域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鼓励大众创业,建设互联网融合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投资、技术、人才、孵化等服务。支持发展“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各种形式的众创空间,重点园区要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互联网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发改委、科技局、政务中心、各园区)

  2.优化发展环境。鼓励举办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资本对接会等产业活动。积极组织举办互联网发展论坛、青年电商创业论坛、互联网思维启迪沙龙等活动,培育具有如东地域特色的互联网发展系列活动品牌。形成对优势潜力项目和优秀创业团队的发现和扶持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互联网文化氛围。(人社局、发改委、科技局)

  3.保障信息安全基础。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标准认证和创新能力体系。重视融合带来的安全风险,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探索建立以行政评议和第三方评估为基础的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发改委、政府信息中心、公安局、科技局、市管局)

  4.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企业网上身份认证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对现有征信体系和评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发改委、人行、市管局)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8日